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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秋墓園「陰間版都更」?道環強索每坪300萬使用費,墓主「永久使用權」怎解?
2023-9-27 今周刊報導
「除了行政流程的爭端,民眾更大的疑問是,全台數百處墓園,未來一旦遇到經營易主,強迫挖墳還地,家屬真的只能坐以待斃?在法規制度上如何自保?
許鈞傑觀察,以我國現行法律來看,墓主買的是「永久使用權」,屬於債權契約,較類似租賃關係,而不是物權契約,不涉及土地所有權移轉;但這也衍生因土地產權不清,後代地主不承認前代地主,甚至推翻之前交易關係的風險。
許鈞傑指出,從法制面來說,在所有權絕對原則下,「這是一個難解的問題。」目前《殯葬管理條例》規範太寬鬆,像業者經營許可的核准、埋葬許可證的核發,都缺乏明確可供執行的作業辦法,因此殯葬管理各級機關裁量權大,人治空間多,個案處理差異也大。但他直言,既然中央制度寬鬆,權責下放地方,執行面上,地方政府就該嚴格把關。」
「許鈞傑則建議,市府應鼓勵殯葬業者依照《民法》第八二六條之一,登記「共有物分管契約」(共有人約定各自占有特定部分而為管理之契約),像是由業者來整合各地主,且有分管契約作為白紙黑字依據,釐清管理權責。一旦有了分管的登記公示,未來即使後手變動,也應繼受前手已同意的分管約定。市府可將此納入業者評鑑項目之一,以免土地產權糾紛再起。」
(轉載節錄自今周刊,完整報導請點擊標題進入連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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